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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楼市新政:普通与非普通住房标准正式取消!

发布时间:2024-11-18 15:22:04来源:

11月18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简称“市住建委”)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取消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重要通知。这一消息的发布,不仅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密切关注,也在房地产行业内引发了热烈讨论。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工作部署,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房住不炒”的基本原则,更好地满足上海市居民日益增长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审慎研究决定,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本市决定自即日起正式取消原有的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划分标准。这一举措旨在简化住房分类,促进市场交易的便捷性和透明度,为购房者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

 

关于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两项重要内容:

 

一、针对个人转让住房时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从而无法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情况,市住建委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制度。具体而言,将以转让收入的1%作为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标准。这一措施既确保了税收的应收尽收,又避免了因资料不全而导致的税务纠纷,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更为明确的税务指导。

 

二、对于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以及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通知明确指出,将严格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这一公告旨在通过调整税收政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为购房者减轻税负压力,激发市场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本通知还特别强调了政策的实施时间。为确保市场各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和调整,本《通知》将自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责编: admi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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