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严打偷税漏税,3名网络主播“榜上有名”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税务部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不断加大对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的税费服务和税收监管力度,力求构建一个公平、透明、规范的税收环境。然而,在税务部门持续加强监管的背景下,仍有一部分网络主播心存侥幸,试图通过种种手段偷逃税款,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更对市场公平竞争造成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针对这一现状,税务部门于本月15日依法查处并公布了三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以此作为警示,彰显税务部门对于打击偷逃税款行为的坚定决心。
首起案件涉及四川省泸州市的网络主播余洋。据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调查,自2021年至2023年期间,余洋凭借其在网络直播界的知名度,以个人及其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名义频繁参与直播带货活动。为了规避税收监管,余洋采取了多种手段隐匿销售收入,如通过个人账户直接收取直播收益,而未将这些收入纳入税务申报系统。经过仔细核查,税务部门发现余洋在此期间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高达805万元。这一数字令人咋舌,也再次提醒了公众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监管的重要性。
紧接着,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办组织辽宁省营口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网络主播田小龙的偷税案件。田小龙同样是一位在网络直播界颇具影响力的主播,他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以个人及其成立的个体服装销售中心名义开展直播带货活动。与余洋类似,田小龙也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网店销售收入,并故意隐瞒这些收入,导致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735万元。税务部门的查处行动,无疑是对田小龙这种违法行为的有力打击。
第三起案件则发生在浙江省台州市,涉及网络主播金茜茜。金茜茜主要从事直播表演活动,并因此获得了可观的收入。然而,为了少缴税款,金茜茜竟然将网络直播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这种手段看似巧妙,实则漏洞百出。经过税务部门的深入调查,金茜茜的违法行为被一一揭露,她因此少缴个人所得税125万元。
针对上述三起案件,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在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的同时,将始终保持对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维护税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同时,税务部门还将持续为守法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营商环境,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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