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发布时间:2024-06-18 09:18:30来源:
记者17日获悉,鉴于目前防汛形势,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于6月17日10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省防总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判灾害风险,及时提升应急响应等级,加强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防御工作,坚决果断提前彻底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同日18时,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地质灾害Ⅲ级应急响应;20时,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将省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省减灾委要求各地市、省有关部门把灾害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妥善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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