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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超全国的一半 广东已建成6所中外、内地与港澳合作大学

发布时间:2024-05-29 09:34:58来源: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今年4月获教育部批准设立 校方供图

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交流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广东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围绕打造教育和人才高地,扎实推进三地教育合作发展,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聚集优势初显。

广东深入推进合作办学工作,深化中外、内地与港澳合作办学工作。截至目前,广东已建成6所中外、内地与港澳合作大学,超过全国数量的一半。其中,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于2024年4月获教育部批准设立,这是自《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出台以来正式落地的第二所合作大学。此外,广东已建设本科层次以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2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4个。

在落实办学经费等保障方面,合作办学机构一般是国内的合作高校通过自有资金保障办学,或由所在地市政府投入支持。如: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由广州市划拨学校建设用地,安排165亿元建设经费,2023年广州市财政安排14亿元办学经费;香港城市大学(东莞)获得东莞市人民政府投入学校项目支持共计19.55亿元,其中,一期校园建设(含一期扩建)投入约15亿元,资金支持4.55亿元。

推动粤港澳高校参与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至关重要。广东支持高校参与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分别于2019年、2020年、2023年,分3批启动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31家,其中22家依托广东高校建立。同时,支持高校联合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支持高校共享科技资源和成果,支持广东高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按规定向港澳开放。

在持续深化粤港澳高等教育交流融合方面,广东省招收港澳学生规模持续扩大,具备招生资质的广东高校达71所,广东高校现有在读港澳学生1.5万人,规模居全国首位。

同时,广东推动大湾区高校联合培养人才。支持粤港澳高校积极探索互认特定课程学分,推动粤港澳人才培养和科研资源的有效共享、深度融合。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试点,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专业人才可通过特定办法、特定标准、特定渠道申报评审广东工程技术职称。支持在大湾区设立的港澳高校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均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广东还推动一批重点交流合作项目。如:支持粤港澳高校联盟及其专业联盟建设发展,联盟每年开展粤港澳高校联盟工作会、年会、青年论坛以及校长论坛,50余个专业联盟持续开展交流活动,不断深化三地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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