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2023年度八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3-21 15:33:03来源:
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发布的消息,一些不法分子使用外挂“作弊器”将不合格车辆伪装成合格车辆,凭空捏造检测数据,甚至通过断电停产来应对执法检查,超标排污,严重污染环境。对于这些恶意且造成实质性污染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现公布2023年度八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以警示他人。
案例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利用作弊手段伪造检验结果
2023年9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定期排放检验监管系统对检测数据和视频进行筛查,发现怀柔区某机动车检测企业在多辆机动车的检验报告和检验过程数据中,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读取的车辆代码信息完全一致。由于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用于监测车辆排放系统工作状况,并诊断、提示故障,正常情况下,不同车辆生产制造商的车辆不可能出现相同的车辆代码信息。根据这一线索,执法人员进一步展开调查,发现该单位在7辆车不符合检验合格标准的情况下,采取强制关闭电脑终止检验程序、违规外接作弊器等手段,篡改OBD读取数据及检验结果,使不合格车辆通过检验,转为“合格”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七百五十元,并处五十万元罚款。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防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的重要技术关口。若其检验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使检验监督失去作用,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在日常执法中,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流程的监督管控,对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
案例二:环境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2023年10月,大兴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写:
经过深入调查,我们发现了检测报告与台账记录之间的不一致。为了查明真相,我们调取了厂区的监控录像和车辆进出厂记录。结果显示,某环境监测公司在对该企业进行比对检测时,仅在厂区内停留了18分钟,而检测报告中记录的取样检测时间却长达2小时。这一发现表明,该环境监测公司涉嫌伪造了比对检测报告的原始数据和记录,从而出具了虚假的检测报告。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我们已将相关线索和证据移交给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依法处理。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企业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这两起案件都是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涉嫌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近年来已多次曝光了机动车排放检验、环境监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不当行为。然而,仍有少数企业不顾法律法规,顶风作案,协助排污者逃避监管,成为污染行为的帮凶。
为了打击这种违法行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将与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多个部门加强合作,持续加大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我们也呼吁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在环境治理体系中发挥独立、公平、公正的作用。
案例三涉及一家干混砂浆生产企业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2022年10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6条正在生产干混砂浆的生产线在执法人员进入厂区不到5分钟的时间内被人为断电停止生产。进一步调查揭示,这6条停产的生产线中有4条未安装除尘设备。企业工作人员在得知执法人员前来检查后,通过微信群发出停产通知,显然是为了逃避现场检查而采取的临时停产措施。2023年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企业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以十万元的罚款。
我们强调,所有企业都应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共同为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力量。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任何试图逃避生态环境部门正常执法检查,如通过临时停产、指挥工人撤离等手段来掩饰违法排污行为,都是性质恶劣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四: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使用
2023年3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房山区某汽柴油存储和销售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调查发现,该企业储油库的油气回收装置真空泵已被拆除,导致装置无法正常运行。然而,该企业仍继续经营,使得未经处理的油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造成了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企业改正,并处以十五万元的罚款。
油气回收装置的正常运行,不仅可以防止油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减少污染,而且回收的油气还可以再利用,从而节约资源,降低企业成本。这既有利于环境保护,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2024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等三项油气地标将正式实施,对油气排放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因此,全市成品油储运销经营单位储油库必须切实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
案例五:饮食服务项目油烟超标排放
2023年2月,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油烟排放浓度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超过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分别超标1.6倍和0.5倍。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餐饮油烟是细颗粒物(PM2.5)的重要排放源之一,也是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餐饮企业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确保油烟排放达标,为改善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做出贡献。"窗户边"的环境问题,是餐饮服务业必须正视的挑战。在日常运营中,这些单位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明文规定。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和正常使用是不可或缺的,同时,定期的清洗和维护也是确保油烟排放达到标准的关键。
案例六: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2023年8月,延庆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机械租赁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检测,该公司使用的轮胎式装载机排气烟度光吸收系数为2.44m-1,远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Ⅱ类限值1.61 m-1。这一系数直接反映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状况,数值越高,排放情况越严重。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延庆区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以五千元的罚款。
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繁多,活动范围广,且其排放控制技术相对落后,导致污染排放较高。近年来,我市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执法力度和油品使用监管不断加强,旨在进一步降低排放污染。
案例七:未按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2023年10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自动监控系统发现,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某企业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经查,该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数采仪中的参数设置不符合《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导致自动监测数据失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并处以四万元的罚款。
自动监控系统是监管重点排污单位的重要手段,相关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安装和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日常运维,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案例八:某重点排污单位因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水污染物受到处罚。
2023年6月,通州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废水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单位废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超过了许可排放浓度的限值,最大超标倍数达到了2.2倍。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通州区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并处以二十五万元的罚款。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与水法、大气法等上位法相互衔接,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排污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北京市正致力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也将持续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的执法监管,监督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确保他们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依法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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