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王顺军被开除党籍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同意,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查员王顺军严峻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顺军损失梦想信心,背弃初心使命,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力和廉明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涉干部选拔任用并收受财物;罔顾国法,伪造地位开设金融账户;毫无纪法底线,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运用职务方便为他人在企业借款、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顺军严峻违背党的组织纪律、廉明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峻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峻,影响恶劣,应予严正处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讨并报吉林省委同意,决议给予王顺军开除党籍处罚;按规定撤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顺军简历
王顺军,男,汉族,1960年10月诞生,吉林长春人,1983年8月加入工作,1988年10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在职研讨生学历。
1992年7月,任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
1995年2月,任吉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
2000年9月,任吉林省财政厅政策规划处副处长;
2001年7月,任吉林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
2001年9月,任吉林省财政厅综合处处长;
2006年6月,任吉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处处长;
2008年11月,任辽源市政府秘书长;
2010年5月,任辽源市副市长;
2014年1月,任吉林省领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8年10月,任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8年11月,任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巡查员;
2019年6月,任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查员;
2020年11月,退休。
(吉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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