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王征损失梦想信心,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管党治党严峻渎职失责,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义务不力,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损坏本单位政治生态,对党不虔诚不诚实,处心积虑抗衡组织审查,长期加入封建迷信运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力,违规应用公车,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收宴请及运动部署,且次数多、时光长、金额宏大;把商品交流原则带到选人用人工作中,在干部录用、岗位调剂等方面为他人谋利;违规投资或持股多家企业;违规插手干涉执纪办案运动;长期与他人坚持不正当性关系;大搞权钱交易,运用职务方便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在工作中严峻不负义务,为徇私利,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遭遇特殊重大丧失。
王征严峻违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明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峻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渎职、滥用职权犯法,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峻,影响恶劣,应予严正处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决议给予王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央纪委国度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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