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明:两岸交往将上升到融合发展状态
“最近三四十年的两岸交往状态以交流合作为主,破除了早年两岸间长期对峙关系导致的隔绝状态。”在陈克明眼中,交流合作是一种广泛的、一般的相互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两岸交往不应仅停留在建立一般相互往来的关系,而该探索如何建立长期稳定的紧密关系,即“融合发展”。
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一水相连,80%的台胞祖籍地在福建。闽台两岸在血缘、语言文化、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福建与台湾地相近、人相亲、文化一脉相承,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陈克明道。
陈克明指出,《意见》更强调台胞的社会参与度,希望通过示范区建设,让台胞不只“进得来、住得下”,还能融入到大陆的社会里。“《意见》不仅支持对台胞的工作生活进行法律保障,完善涉台司法服务,还鼓励台胞参与福建法治建设。而接入到法律相关活动,本身就意味着较深的社会参与度。”
“另一方面,《意见》还强调闽台经贸深度融合,支持两岸企业建立企业联盟,利用资本纽带和资本市场运作,加强两岸企业科技研发合作,强化两岸供应链、价值链的完善和韧性,不断增强两岸产业、企业的紧密关系,推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陈克明说。
陈克明认为,过去的两岸交流合作以点为主,是个别企业与企业之间、产业和产业的点状合作,这次的《意见》提升了两岸交往的广度,在福建省的各个领域都提出了发展闽台关系的具体做法。“从‘点’到‘面’,面的接触越大,两岸的关系就会越紧密。”
此外,陈克明还认为,《意见》的发布,对福建和台湾都具有重大意义。“两岸建立长期且稳定的关系,不仅对福建的经济社会发展会产生正面影响,台湾也能利用这个优势,通过深度融合的闽台经贸关系,把产品、技术辐射到大陆的其他地方,激发经济活力,实现经济发展。”
“因此,我相信《意见》落地见效后,两岸之间的关系维系程度会进一步提高。”陈克明表示,非常期待两岸的交往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真正建立起长期且稳定的紧密关系,实现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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