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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防汛二级应急响应调整至三级

发布时间:2023-08-13 13:44:31来源:
   据“黑龙江发布”微信公众号13日消息,黑龙江省发布关于将省防汛二级应急响应调整至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将省防汛二级应急响应调整至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当前6号台风“卡努”已停止编号且对黑龙江省产生的降雨过程已经结束;松花江、乌苏里江、绥芬河、拉林河、穆棱河等5条超警河流预计8月16日全部降至警戒水位以下,江河汛情基本平稳;工作重点已从防汛抗洪抢险转向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阶段。鉴于以上情况,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省防指领导同意,省防指决定于2023年8月13日8时,将防汛二级应急响应调整至三级应急响应。

  各市、县(市、区)根据汛情、险情实际确定维持或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等级。

  根据气象预报,8月中下旬降雨仍然偏多,局地强对流天气多发。请相关市、县(市、区)继续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严格落实预案各项应对措施,统筹做好江河尤其是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水库特别是中小水库安全度汛、山洪地质和城乡内涝等灾害防御、人员避险转移和灾后恢复重建、煤矿和非煤矿山及尾矿库等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13日

(责编: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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