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如何筑牢新时代消防安全“防火墙”?
近年来,浙江省火灾形势保持整体平稳。但与此同时,各级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末端消防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较为突出,公共消防安全治理水平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期待不相适应。
此次《意见》的出台,旨在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补齐短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意见》由总体要求、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精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优化消防安全营商环境、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深化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提升城乡消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加强组织保障9部分组成,共21项具体任务。
在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上,《意见》制定落实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将履责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明确乡镇(街道)相关工作机构及公安派出所要“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明确乡镇(街道)消防委托和授权执法要求。
同时,解决行业部门消防工作“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的问题,建立责任清单。在基层消防治理建设中,将消防安全指挥协调体系、执法监管体系与“141”基层智治体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融通。
“这将解决基层管理责任落空、无人执法的问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始终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载体,《意见》既有利于打通治理末梢,也有利于指导具体任务。
其中,“城中村”、老旧小区、自建房、“厂中厂”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改造被纳入城市更新提升内容;在高层建筑、重点场所、消防通道等重点领域,明确公安、自然资源、建设、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责任,强化行业部门联合监管。
“当前浙江有高层建筑7.28万幢,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523幢,作为消防安全管理难题,单靠某一部门无法解决。”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说,此次将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查处等监管机制,建立高层建筑“底数清单”“问题清单”,完善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面对民众广泛关注的“小区道路狭窄,私家车停放混乱,消防车无法通行救援”等情况,《意见》则要求各地持续推进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明确建设部门责任,具体列出消防通道建设以及改造模式,提出消防通道综合协同监管模式。
当前,浙江正在全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为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划出重点,创新消防安全监管模式,探索包容审慎监管等柔性执法制度,加大消防风险评估和行业信用评级结果应用,让消防监管更精准、更有温度。
同时,完善消防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服务供给,2023年至2025年,每年建成不少于100个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试点单位。
基于深化数字政府总体架构,《意见》指出要打造火灾防控和综合救援指挥一体化数字场景,对接打通基层治理、平安综治等领域数字系统,实现火灾防控基层治理业务协同,救援指挥跨层级联动作战。明确分级建设省市级消防智能数据仓,构建数字消防体系,发挥数据在火灾防控、救援指挥、队伍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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