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推动健全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及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通过九个方面二十九条举措,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加强农业强国金融供给等提出具体要求。
金融服务经济 向振兴乡村发力
近年来,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文件密集发布,主要针对各领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
2023年4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从聚焦农业强国建设重点领域、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三农”领域保险服务质效、强化监管引领等四个方面提出十五项工作要求。
此次发布的《意见》,相关部门全力合作,从九个方面发力,包括: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强化对农业科技装备和绿色发展金融支持,加大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资源投入,优化和美乡村建设与城乡融合发展金融服务,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加强农业强国金融供给,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强化金融支持农业强国建设政策保障,完善工作机制。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强力认为,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稳,民心安,百业兴。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就是服务国家大局。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晓宇认为,《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体现了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决心。
端牢中国饭碗 口粮要绝对安全
为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底线,保粮食稳产增产,是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头等重要之事。
《意见》要求,加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金融支持力度。围绕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和吨粮田创建,强化粮食生产主体扩大产能、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等融资需求对接,促进粮食稳产增产。聚焦大豆和油料生产、生猪和“菜篮子”工程、油茶扩种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以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购销为切入点,满足农资企业经营发展和农业生产主体农资采购周转资金需求。
高标准农田是增收增产的关键。《意见》提出,按照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要求,聚焦土壤改良、农田排灌设施等重点领域,在承贷主体、还款方式、贷款期限上给予差异化政策倾斜,探索推广全域综合整治等模式,助力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积极梳理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中小型水库及引调水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一对一完善项目融资方案,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
保粮食,强种业。种业问题如今已成保粮食的重要议题。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称,要加强种业振兴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支撑,精准满足国家种业基地和重点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等中长期贷款投入,合理满足育种研发、种子(苗种)繁殖、精深加工、推广销售等环节差异化融资需求,助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用好金融政策 支持农业强国建设
强力认为,《意见》不仅保粮食,保重要农产品,还在于支持农业强国建设,着眼于长远,意义重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透露,截至2023年4月末,涉农贷款余额53.16万亿元,同比增长16.4%。《意见》明确,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
同时,五部门达成共识,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鼓励各地完善风险补偿、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配套政策,与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形成合力,支持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发放。
推动融资配套要素市场改革。探索完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抵押登记、流转交易、评估处置机制,加快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优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优化金融管理政策。适度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涉农贷款不良率高出金融机构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评价扣分因素。督促金融机构探索简便易行、客观可量化的尽职认定标准、免责情形和问责要求,加快落实涉农贷款尽职免责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单设服务通道、单列信贷额度、单设考核指标、单授审批权限、单创信贷产品、单独资金定价,稳定加大涉农信贷投入。
强化金融供给 五部门协同发力
《意见》的发布,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组建以来第一次正式发文。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监管除证券业之外所有的金融机构及其业务。
《意见》要求,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立足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发挥各自优势,增加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立足本土、专注支农支小,强化“三农”领域信贷资源配置。
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利用好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包括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乡村振兴票据等用于乡村振兴。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农业科技创新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渠道。持续推进储蓄国债下乡,丰富适合农村居民的理财产品。
增强保险保障服务能力。要逐步扩大稻谷、玉米、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实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鼓励发展渔业保险。提高养殖业保险保障水平,探索研发生猪、奶牛等养殖收入保险产品。进一步丰富小农户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机具综合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类。支持保险机构扩大农村居民意外伤害险、定期寿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产品供给,不断提高承保理赔服务质量。
下一步,五部门还将积极推动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更强有力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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