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6月16~17日,三峡区间、汉江中下游、长江中下游干流北部有大~暴雨、局地大暴雨,累计面雨量50~80毫米,汉江、清江、鄂东北诸河等支流来水相继增加。据水文气象预报,18日乌江上中游、长江中下游干流附近有大~暴雨、局地大暴雨,19~24日长江中下游干流及以南仍有持续性强降水,累计面雨量:湘江、信江、鄱阳湖区200毫米左右,修水、赣江、抚河、饶河150~200毫米,资水、洞庭湖区、长江下游100~150毫米;长江上游支流乌江,中下游支流清江、鄂东北诸河、洞庭湖水系、鄱阳湖水系、滁河、青弋江、水阳江将有明显涨水过程,部分支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局部强降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和中小河流较大洪水。
鉴于当前防汛形势,根据《长江流域水旱灾害防御预案》,长江委决定自6月18日18时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要求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广西、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以及长江委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防总、水利部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巡查防守,特别要重视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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