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骗保有奖励,国家医保局累计兑现703万元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运用常态化监管的履行见解》,明确通过翱翔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管方式,做实常态化监管,打好监管组合拳,成体系地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据介绍,国家医保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面推进举报褒奖制度的落实。2018年以来,仅国家医保局接到的各类举报投诉线索就达到3.6万余件,全国根据线索核查,共追回资金约17亿元。
“随着部分骗保行为由台前转向幕后,逐渐向专业化、团伙化、区域化违规行为转变。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医保部门单方面的力量,很难发现这些‘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的变异骗保行为。”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蒋成嘉说。
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2023年下半年,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举报褒奖制度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褒奖的原则、条件、标准等内容,把褒奖最高金额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褒奖金额下限。“当然前提是举报行为要查实。”
据悉,举报褒奖制度在发动社会力量保护医保基金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目前,全国大多数省份均建立了举报褒奖制度,营造了基金监管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广大群众监督意识不断提升,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各地举报褒奖人次、褒奖发放金额、查处违规金额逐年增加,社会监督对打击敲诈骗保的作用日益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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