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海洋经济 建设海洋强国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要加强陆海统筹、山海互济,强化港产城整体布局,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全面建设海洋强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如何加强海洋强国建设,助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几位全国政协委员发表了意见建议。
——编 者
完善海洋产业体系,提升海洋产业发展水平
南京财经大学校长程永波委员:
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14亿多中国人的饭碗端得越来越牢、越来越稳。但同时,伴随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水平提高,城乡居民食物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尤其对动物性蛋白的消费需求呈现刚性增长,导致饲料粮供需缺口持续增大。面向2035年,我国国民收入水平将迈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食物消费结构还有很大的升级空间,陆地生态资源环境约束将更加趋紧,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供给面临挑战。
为保障我国食物安全和满足居民不断升级的食物消费需求,同时减轻食物生产对耕地压力的影响,建议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之外实现“藏粮于海”,积极建设“海上粮仓”,加快形成国家粮食安全新高地。
建设“海上粮仓”要求运用海洋领域高新技术,合理开发和利用海洋生物资源,推动海洋渔业及其关联产业有效对接,实现整个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在实施过程中,建议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与管理,尤其在总体规划、监督评价、法制建设等方面进行统筹谋划,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二是统筹优化海洋渔业科研布局,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整合科技力量和管理经验围绕海水养殖、海洋捕捞、海洋水产品加工等领域核心产业进行重点瓶颈技术攻关,打造海洋渔业全产业链;三是推动海洋渔业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同时加快海洋养殖从近海向深海转变、海洋捕捞由近海向远海拓展,推动海洋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二研究所副所长叶聪委员:
海的文章,大有可为。既要做海岸的文章,也要做海上的文章,既要做海面的文章,也要做海底的文章。如何写好“海底文章”?当前亟须推动海洋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是重中之重。
在高寒高压的深海,电磁波达不到,卫星信号也达不到,是一个完全黑暗的“无人区”。在未来的深海产业发展中,无论是探测、科考,还是采矿、旅游,对水下机器设备的智能化要求都越来越高,需要依靠“千里眼”“顺风耳”实现无人化作业、自动化运作,要在水面以下更广区域范围内,铺设5G信号、应用导航定位、授时系统,把“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加油站”都建立完善。这些基础设施,都是以信息化、智能化作为基础的。
加强深海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首先要进一步打破各部门和学科之间的壁垒,从顶层设计上一体规划、统筹布局,告别“九龙治水”,就像市政建设城市管网一样,力求“一次采集,多次使用”,整合力量集中攻关,将数字化信息融合到统一平台上,实现科研单位和人员的共享共用。
同时,这些基础设施建设从研发到投用需要一段时间,建议可以边建设边使用,在这个过程中先试先行,不断检验质量与成果。海洋产业特别是深海产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要实行“分步走”的办法:从近海到主航道,从管辖海域重要矿区再到公海,从内到外、由易入难。这不仅是瞄准深海采矿、国际合作等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做好“下先手棋”的准备,也是为人类认识海洋、开发海洋、建设海洋做好服务、做出贡献。
加强陆海统筹,助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政协副主席、华北理工大学校长张福成委员:
港口群、产业群和城市群互动互促,是沿海区域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整合港口优势,错位布局,发挥港产城各自优势,实现“港产城一体化发展”做强海洋经济,需要科学布局。
智慧港口群整合是区域发展的逻辑起点。建议以大数据平台为依托,以区域现有产业群和区域优势为依据,拓展港口功能边界,促进港口各产业均衡发展;理顺港口功能,针对我国海岸线漫长、部分区域港口过剩问题,整合形成子母港群,加快港口的资产重组,探索创新港口管理模式,提高管理能力;促进港口功能现代化,为沿海区域产业发展和城市的整合提供有力保障。
产业群升级整合是区域发展的动力源。由港口整合衍生出产业集聚,由高端产业群到产业链延伸发展。建议有规划、有组织地引进、承接和合理布局产业,形成完整有序、梯度合理、发展有力的区域产业集群。后进产业与原有传统产业之间要存在优势互补和发展级差,与周边港口和城市形成相容相生、互动互促关系。
绿色城市群的兴起是区域发展的重要依托。要提高城市服务能力,加强区域连通能力。以港口和产业整合为依托提高城市绿化生态水平,形成功能完善、保障有力、安全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区域发展的支撑力。要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强化各类激励机制,健全海洋人才服务体系。围绕产业发展新趋势、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引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国内外“高精尖缺”人才及团队。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樊杰委员:
我国是陆海兼备的大国,应坚持陆海统筹、山海互济,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建议:
做好海岸带海陆不同地域系统开发保护功能的协调统筹规划。以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作为衡量陆域海岸带高质量发展状态的特征值,推动海岸带空间合理、集约、高效、绿色利用,增强沿海地区人口经济的集聚能力、影响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具有竞争力、人居品质优越的世界级城市群和以此为支撑的沿海经济发展带。
增强现代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能力,加快建设海洋国家实验室和国家创新中心,聚焦海洋作为淡水、食物、能矿、碳汇等战略资源储备基地,拓展海岛生活生产生态复合功能空间,合理利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他管辖海域,驱动蓝色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打造海洋先导产业集群,为沿海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和新赛道。
海陆一体化统筹布局国际贸易大通道,消除部门障碍和地区壁垒,将陆域物流体系、海岸带交通枢纽同全球海运网络有机衔接。
海陆并举整治和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实施陆域污染物向海洋排放的总量控制,提高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源头的陆域生态保护标准和环境准入门槛,打造国家生态安全特别是沿海地区生态安全的海上屏障。
健全海洋监管体系,守住海洋生态红线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胡松琴委员:
我国近海分布有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滨海湿地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生物物种约占全球总数的13%,是我国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守安全底线。
近年来,我国从严从紧保护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海洋生态质量总体稳中向好。但受历史上高强度人类活动、气候变化等多重压力的影响,重要海洋生态空间挤占破坏问题仍时有发生。建议在生态保护修复基础上强化统一监管,坚决守住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强化系统协同监管。山水林田湖草沙海是一个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生命共同体。需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考虑陆地、海洋及海陆交错带之间的相互作用,构建综合部门统一监管与行业部门具体监管相结合的系统监管体系,完善陆海统筹与央地联动相结合的协同监管机制,共同监管好海洋生态系统和生态保护红线。
强化精准高效监管。聚焦海洋自然保护地、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目标,充分运用卫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健全完善天空地海一体化的生态监测网络和网格化精准监管体系,定期开展全国海洋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及时掌握我国海洋生态“家底”。
强化依法从严监管。加快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完善自然保护地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政策标准技术规范体系,将海洋生态保护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严守情况,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持续开展“碧海”“绿盾”等专项执法监督行动,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社会公众参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壮大海洋保护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海洋生态监测监管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良好氛围。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张海文委员:
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贯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低碳发展理念,坚持人海和谐的当代海洋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对于海洋领域来说,这既是重大挑战也是重要的发展机遇。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潮流能、潮汐能、盐差能和海上风能等海洋能向商业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路径。目前我国海上风电已经形成良好发展势头。海上风电产业链已初步形成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集群;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水淡化、制氢等产业融合发展的模式,正从试验探索逐渐走向规模化发展。
当前,我国海上风电对海洋空间资源需求较大,与其他海洋产业活动存在用海矛盾。为此,建议开展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尽快研究制定全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规划。坚持陆海统筹,依据“双碳”目标和新能源发展规律,科学设定海上风电发展规模;避免在近岸海域碎片化布局,在深远海统筹布局若干海上风电基地,提高海上风电规模效益。二是统筹海上风电和岸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制造能力、安装维护能力,提升智能化水平。推进海上风电与近岸传统能源产业、制氢及其他海洋产业协同发展,提高产业集聚水平和基础设施利用效率。三是建立专属经济区“海洋立体空间”利用制度,统筹水面、水体、海底和空中等多维空间利用,为海上风电等各类用海项目审批和管理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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