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刘家铎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家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家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家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家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