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际商事法庭成立 首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据悉,这是全国第十家挂牌的国际商事法庭。
当日,宁波国际商事法庭首案在宁波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系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由宁波中院副院长陈文岳担任审判长。该案的审判对国际商事贸易中交易主体的认定、准据法的适用以及域外法查明等具有示范意义。
浙江宁波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拥有全国唯一的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
近年来,宁波法院大力实施审判精品工程,主动服务保障高水平“走出去”与高质量“引进来”。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2年,其审结、执结各类涉外案件1.66万件。截至2023年1月1日,宁波两级法院均取得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
为落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建设更高水平的涉外审判体系,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和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宁波国际商事法庭正式设立。
宁波国际商事法庭管辖案件主要有:应由宁波中院审理的一审、二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应由宁波中院审理的涉外商独资企业案件,信用证纠纷、保函纠纷等特定类型案件;应由宁波中院管辖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涉外调解协议确认案件;应由宁波中院管辖的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审查案件;应由宁波中院管辖的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审查案件;应由宁波中院管辖的其他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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