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法”护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
从丹顶鹤的家园、麋鹿的故乡,到“世界湿地之都,仙鹤神鹿故里”,再到“国际湿地、沿海绿城”,盐城明确了绿色低碳发展“线路图”:力争到2025年,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初步展现现实模样,到2030年成为推动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示范城市。
“‘绿色低碳’厚实全市政法护航新底色。”盐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戴红春说,2022年盐城政法系统顶层设计出台了六项措施,公检法司四部门配套公开承诺23项事项,构建了全市政法系统“1+4”政法护航体系。今年,盐城政法系统加大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护航力度,精准对接营商所需,再次出台20条硬核措施,全面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针对钢铁、化工、建材等“两高”行业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盐城政法部门将加强企业环境合规审查,将能否落实“两碳”目标、是否履行生态恢复责任,作为合规计划有效性评估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合规整改。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海龙介绍,将深化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将环境保护专家纳入第三方名录库,参与涉嫌环境犯罪企业的合规整改,落实风险评估与风险预防措施,避免纸面合规、形式合规。同时,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对全市检察湿地生态修复基地群提档升级,规范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赔偿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生态修复效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生态环境修复取得实效。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盐城将深化黄(渤)海湿地公益保护检察联盟建设,扩大湿地保护“朋友圈”,推动湿地保护区域协作走深走实。以全球滨海论坛在盐城举办为契机,积极筹办检察分论坛,擦亮绿色生态“金招牌”,助力盐城打造世界知名生态会客厅。此外,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手段,助推社会治理,强化生态保护,加大对黄海湿地、湖荡湿地、黄河故道等自然生态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通过开展联合巡查执法活动等,助力打造优美生态空间。
此前,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在聚焦绿色能源之城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司法在能源利用、能源转型、能源保障方面的指引功能,依法审理、正确裁判相关纠纷,积极探索构建风险防范机制;在聚焦绿色生态之城建设方面,严惩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犯罪,深化环资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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