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这类工程建设项目将不再收取)
之前有说过住建相关部门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原因是:在城市规划的总体规划要求下,给城市人民更好地公共设施体验。其收取的费用都是用于建设城市公共设施。所以说住建部门收取企业的配套费最后也会归还给人们使用。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的方式是:
企业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在规划条件核实后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机构办理多退少补,共需办理两次缴费手续。
而年后复工,住建部门收到了许多企业与个人咨询关于配套费的缴交问题。为此,住建部门决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再向企业收取,纳入土地成本综合考虑”
也就是说,中小企业或社会投资简易风险低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中,已综合考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无需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此类项目在规划条件核实后,也不用办理配套费多退少补的手续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优化和改善本市施工许可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也是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希望中小企业在这紧要关头可以减少压力,稳住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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